各处、科室: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转发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7年度内蒙古自治区“草原英才”工程青年创新人才申报推荐和2015-2016年度入选人员考核工作的通知》(内卫计人字〔2017〕705号)文件精神,我院可推荐青年创新人才8名,请各处、科室依据推荐原则及条件秉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认真做好宣传和申报工作,于11月20日中午12点前将推荐申报材料报至人力资源管理处1703办公室,逾期不报视为放弃。
一、推荐原则及条件
1.申报人必须具有中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学风正派,诚实守信;
2.来院工作2年以上在职在岗人员;
3.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和团队精神,能密切关注本学科专业及科技攻关前沿发展动态,学术和技术水平得到区内外同行认可,具有成长为自治区“草原英才”的潜力;
4.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97年10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专业技术人才应具有硕士以上学位,获得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特别优秀的博士可适当放宽)。
5.推荐人选还应分别符合自然科学、工程技术领域青年创新人才、哲学社会科学及文化旅游、经济金融领域青年创新人才的相关选拔条件之一。
6.已入选“草原英才”工程的人员不在申报推荐范围之内。
二、2015-2016年度青年创新人才考核工作
(一)对一层次青年创新人才的考核。
1.入选2015年度一层次人员,已连续支持3年,将组织进行现场述职考核,被考核人员要提前准备述职材料和PPT(10分钟以内),具体时间、地点和考核方式另行通知。主要对入选后承担课题和项目科研开展情况,取得的新成果、新业绩以及下一步科研方向、预期目标等进行述职。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将组织专家现场听取述职,并就相关学术问题进行提问,考核评估通过后方可进行第二周期的支持。
2.入选2016年度一层次人员,需撰写年度报告,主要包括入选后承担课题和项目科研进展情况。由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组织专家进行考核评估。
(二)对二层次青年创新人才的考核。
入选2016年度二层次青年创新人才,需撰写考核报告,主要包括入选后的工作业绩及取得的创新成果,报医院人力资源管理处1703办公室备案。
三.报送材料、
1.2017年青年创新人才申报材料包括11份纸质申报表和2份胶印佐证材料,将电子版一并交至1703办公室。
2.2016年青年创新人才需报送3份考核报告及2份胶印佐证材料,将电子版一并交至1703办公室。
3.相关福建材料请在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nm12333.cn)“服务目录”中下载。
附:《关于开展2017年度内蒙古自治区“草原英才”工程青年创新人才申报推荐和2015-2016年度入选人员考核工作的通知》
人力资源管理处
2017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