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医院与新城区卫生局签约协作纪实
2007年2月2日,内蒙古医院与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卫生局正式签约,结成友好协作单位,开创了大型综合型医院与市区政府携手共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和新型农村医疗卫生院(室)的先例,成为发展我区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树立新型农村医疗服务网络的典范,切实为保障呼市及周边农村群众的健康迈出了极具前瞻性的一步。
作为协作单位的乙方,内蒙古医院从9个方面对新城区各医疗单位进行了帮扶。内容包括:1、支持新城区农村卫生室的建设,对二十五个农村卫生室投入资金25万元(每个卫生室1万元),使其达到标准卫生室的要求。2、为提高基层的整体医疗水平,对社区、卫生院、村卫生室医务人员免费提供进修、培训。3、扶持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卫生院的建设,在设备配备等方面给予援助,以改变其设备落后的局面。4、根据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卫生院的要求,定期下派专家坐诊,也可以通过电话预约,医院专家及时到位。每季度进行一次大型义诊活动。5、聘请新城区各医疗单位推荐的数名医生为内蒙古医院基层医疗专家,所开检查单、住院证在内蒙古医院均有效,同时,还可参加内蒙古医院举行的各种学术活动和大型会诊及手术观摩,鼓励基层专家积极参加内蒙古医院的科研活动。6、对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城市低保户、贫困复转军人、残疾人,实行“惠民”医疗政策,由内蒙古医院医务处基层接待办公室负责审核、登记后发放优惠卡,住院处、门诊收费处凭优惠卡为患者结算。门诊患者的大型检查项目(指自治区医疗收费标准100元以上的项目)减免20%,住院总费用减免10%(特殊材料费除外)。7、内蒙古医院不定期派出医护人员解决新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卫生院(室)临床医技应急需求。8、内蒙古医院根据新城区卫生服务机构、卫生院所需专业要求,派医护人员参加会诊、查房、手术、讲课,以及免费维修医疗器械。9、双方建立相互转诊制度,内蒙古医院派专人负责安排新城区患者的接待和随访联络工作,对新城区医疗机构输送的患者开通方便、快捷的救治“绿色通道”,尤其是遇到产科大出血、羊水栓塞等休克病例,可根据病情及时配备抢救小组到基层共同抢救,对新城区医疗机构输送的患者在恢复期要及时转回原救治单位,以减轻患者的负担。双方的协议已经从签定当日开始生效,为期五年。
内蒙古医院院长张文挺、卫生厅农卫处处长周晓实、妇社处处长李宁以及内蒙古医院的其他院领导、呼市卫生局、新城区区委、政府、人大、政协等部门的领导参加了签约仪式,会议由新城区卫生局局长冯小红主持。内蒙古医院副院长赵兴胜代表医院做了讲话。
卫生厅农卫处处长周晓实代表卫生厅做了讲话,他高度评价了这次协作的重要意义,肯定了内蒙古医院在城市卫生资源支持基层医疗卫生工作作出的巨大贡献,赞扬双方为解决基层群众看病难、看病贵这一焦点问题建立长效协作机制的可取,建议内蒙古医院将此经验总结、推广,切实为自治区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为自治区各族人民群众的健康发挥龙头单位的示范作用。
(本站刘淑清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