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研室:
教务科于2013年4月27日接收到包头医学院《关于办理2013年秋季教师资格证的通知》,符合条件者可自行网上报名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
注:1、网上报名截止日期为2013年5月5日
2、各申报人网上申报时,“工作单位”一栏统一填写为“包头医学院”
一、申报条件
1.必须具有副高及以上医师职称。
2.连续两年承担包头医学院的临床教学任务。
3.具备教育部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取得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合格证书,普通话水平达到国家二级乙等以上标准。
5.获得自治区人事厅颁发的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者可不要求第4款的条件。
包头医学院规定,本季教师资格认定名额不超过10人,在符合上述申报条件的前提下,将以申报人个人承担的教学量进行排序(在教学量难以区分的情况下,以个人承担的理论课教学量进行排序)。
二、申报材料递交时间
(相关文件及资料信息请到医院官网教学版块查阅。)
1、根据同时下发的附件《提交材料清单》到教务科提交材料。
2、材料递交日期:2013年4月27日—2013年5月3日(截止时间为5月3日上午12:00,逾期不再受理)
三、申报地点及联系人
申报地点:教务科(外科大楼九楼)
联系人:赵晓霞、郑燕
联系电话:6620539
四、教务科对申报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5月6日将汇总的申报材料报送包头医学院。
请各教研室主任在科室早会上向全体医师传达本通知。
附:申请办理教师资格证提交基本材料清单
教务科
二0一三年四月二十七日
附:申请办理教师资格证提交基本材料清单
1、网上打印并签字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本科或本科以上学历证书);
4、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合格证;(各医院自行体检);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或免试证明(自治区人事厅颁发的副教授以上或具有博士学位的免试,提供职称证、博士学位证原件、复印件);
6、思想品德情况的鉴定或者证明材料(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医院人事部门盖章);
7、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成绩合格证原件和复印件(自治区人事厅颁发的副教授以上或具有博士学位的免试,提供职称证、博士学位证原件、复印件);
8、提交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9、2011年、2012年度临床教师承担教学任务一览表(包头医学院严格审查);
10、两寸彩照3张,照片后写上所属医院、科室、姓名;
11、工本费20元。
如下材料均可在网上相关区域点击和下载:
1.《关于申办包医教师资格证的通知》(医院官网教学板块)
2.《申请办理教师资格证提交基本材料清单》(医院官网教学板块)
3.《临床教师承担临床理论教学任务一览表》(可在下载区下载)
4.《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可在下载区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