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yc1286太阳成集团关于进一步规范在职干部在社会团体兼职工作
发布时间:2017-09-29  责任编辑:葛莉  浏览次数:次  字号:[
 

各处、科室:

依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卫生计生委要求,各处、科室应统计本处、科室工作人员在各类学会、协会等社会组织兼任的领导职务和名誉职务,包含理事、常务理事、副理事长(副会长、副秘书长、副主席、副院长、副校长、副所长、副主任)、理事长(会长、秘书长、主席、院长、校长、所长、主任),(不含会员、委员、常务委员、副主任委员、主任委员)等职务的有关情况,兼任多个职务的需逐一填写,重点排查在职干部在社会团体兼职是否存在以下问题。非工作需要的安置性、照顾性兼职、未经审批或备案兼职,超数量、超届数或超任职年龄界限兼职,违规取酬、超标准报销工作费用或不按规定报告取酬和报销情况,利用担任社会团体职务的便利和影响为自己活他人谋取私利等。表格由填表人及处、科室负责人签字,处、科室负责人不在岗的由填表人签字,没有兼职情况的处、科室也要报送(在表格中填无,并由填表人及处、科室负责人签字),各处、科室务必于20171010日下午1730分下班前将相关统计表(含电子版,电子版请在医院官网通知公告栏下载,院长、副院长<不含挂职副院长>由院长办公室负责统计)交至人力资源管理处1703办公室。今后如有变动情况,请于每季度最后一个月(36912月)的30日前将变动情况报送至人力资源管理处1703办公室。

特此通知。

附件:1自治区卫生计生委系统在职干部在社会团体兼职自查情况表.xlsx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

   人力资源管理处

   2017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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