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科室: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全区党政机关干部兼任社会组织职务的通知》(内党办发电〔2014〕11号)要求,现将统计兼任社会组织职务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统计对象
在自治区民政厅民间组织管理局登记的社会团体组织,担任职务(含法人代表、名誉职务、常务理事和理事,不包括普通会员)的医院在编和离退休人员。
二、要求
凡兼任以上社会组织职务的人员,请认真填写《tyc1286太阳成集团在编和离退人员兼任社会组织职务情况报告表》,经处、科室负责人签字后于2014年10月12日前由专人报送至人力资源管理处(同时报送电子版)。《报告表》电子版请登录医院网站通知公告栏下载。
附件:tyc1286太阳成集团在编和离退人员兼任社会组织职务情况报告表.doc
tyc1286太阳成集团
人力资源管理处
2014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