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科室:
根据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等八部门《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新世纪321人才工程”人选选拔培养管理办法〉的通知》(内人发〔2003〕124号)精神,现就2019年“新世纪321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人选选拔培养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培养范围
选拔培养工作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聚焦“高精尖缺”人才,重点选拔培养自治区重点学科、优势领域和高新技术产业中的优秀中青年人才。
二、选拔条件
申报人应热爱祖国,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治学态度严谨,有强烈的事业心和为科学拼搏奉献精神;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或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第一层次人选年龄应在50周岁以下(196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学术、技术能力达到或接近国内先进水平,具有相当的知名度;第二层次人选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学术、技术能力在自治区处领先地位,具有一定影响力。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从事自然科学基础理论研究的,应有扎实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较高的学术造诣。能准确把握本学科领域国际、国内发展方向,学术思维活跃,研究成果显著。
(二)从事应用技术研究和科技开发工作的,应有较大发明创造和解决关键技术难题的能力。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三)从事社会科学研究的,研究成果有独到见解,学术造诣深厚,在学术界和社会上有较大影响力,取得显著社会效应。
已经获得“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和自治区“杰出人才奖”、“自治区突出贡献专家”等称号的人员原则上不予推荐。历年入选“新世纪321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的人员,近年来没有取得新的成果,原则上不再次推荐。
三、选拔数量
各盟市、自治区各行业主管单位推荐第一层次人选原则上不超过3名,推荐第二层次人选原则上不超过10名。
四、选拔程序
个人申报。申报人填写《自治区“新世纪321人才工程”人选申报表》(见附件),并附主要业绩材料复印件,佐证材料应有目录并按申报表中罗列的顺序装订成册,附件应保证清晰,科研项目书等材料应保证印章清晰,论文应提供包括封皮、目录(本人段落划横线标注),正文全部内容;SCI文章应提供包含影响因子的检索报告;主要业绩材料应整体扫描成PDF文件或分开扫描成PDF文件并按照排序注明序号及名称。申报材料一式2份,评审结束不予退还。
五、培养管理
(一)自治区开展高层次专家推荐评选工作时,优先考虑“新世纪321人才工程”第一层次人选。
(二)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优先为第一、二层次人选创造进修学习、参加学术交流活动及出国考察机会。在职称评审以及申请人才开发基金项目时给予适当倾斜。
六、其他事项
(一)申报时间。申报人应严格按照时限要求,于2019年6月17日上午9点前,将相关材料及电子版(包括主要业绩材料PDF电子版)报人力资源管理处1703办公室,逾期不报视为放弃。考核表电子版请从tyc1286太阳成集团官网通知公告栏下载。
(二)三层次人选。第三层次人选的选拔培养工作,由医院结合实际情况自行确定,作为第二层次后备人选。评选结果报自治区“新世纪321人才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附件: 附件自治区“新世纪321人才工程”人选申报表.docx.docx(点击下载)
tyc1286太阳成集团
2019年6月12日